北京:“元旦”假日出游温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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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2-30 12:51:22 发布人:国家商业发展网 新闻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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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元旦”即将到来,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提醒广大游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出游不忘自身安全,充分享受快乐旅程。
一、饮食安全
1、预防食物中毒。到外埠或京郊旅游,尤其是到民俗村、农家乐的游客,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切忌食用无安全保障的食品,谨慎吃生食或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预防食物中毒。
2、谨防流行性传染病。北方冬季天气寒冷,易发生感冒等传染性疾病,外出旅游要做好保暖防冻工作,携带常用药品,患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防止造成互相传染。
二、住宿安全
1、选择正规宾馆旅店入住,认真了解客房安全须知,熟悉宾馆旅店的安全进出口、疏散通道及防护设施,不在床上吸烟,不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不在房间内玩火或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2、出入房间及睡前要锁好门窗,不要将房间号码随便告诉陌生人。
3、外出时应告知导游或同伴,索取饭店联系卡,如迷路可以按卡上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确保安全返回。
4、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也可将贵重物品交前台保管,防止财物被盗。
三、交通安全
1、自驾游、自助游的游客应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获取相关政策和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热点地区和高峰时段。
2、掌握冬季行车安全常识,关注天气变化和预警信息,不要前往冰雪受灾地区游览,避免发生旅游交通事故。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和步行出游的游客,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守序,礼让出行,严禁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
4、乘坐飞机和高铁、动车时,要确认日期和时间,按时到达候机(车)地点,并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5、在乘车旅途中,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头、手、脚等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积极配合旅行社监督营运车辆和司机应具备合法资质,杜绝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自身安全。
6、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积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警方和相关部门。
四、游览安全
1、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除旅行社购买的责任险外可结合自身情况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等。
2、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记下领队和导游的手机号码、所乘旅游车牌号和所在停车场位置,以备万一离队后联系方便。
3、滑雪旅游应当选择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的正规滑雪场,遵守滑雪场的规章制度,并将个人防护设备配备齐全,如滑雪时受伤不要随意处置和搬动,尽快向雪场救护人员报告。
4、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旅游信息,避免到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游览,不爬野山、滑野冰和野外用火,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在拍照、摄像时注意往来车辆和禁拍标志,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
五、购物安全
1、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轻信老乡店,更不要随其前往,以防受到胁迫。
2、理性消费,不要冲动购物,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作为维权依据。
3、购物时要注意随身财物安全,把包拿在手里,不要随手放下,以免在挑选物品或转身时丢失。不要带钱物围观看热闹,以防坏人趁乱抢劫。
六、娱乐安全
1、文明出游,提高文明意识,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行为文明规范,避免与人交恶、打架斗殴等。
2、参加健康向上、寓教于游的娱乐活动,避免黄赌毒等行为,以免受到欺诈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
愿广大游客出门旅游时多些安全防范,少些麻痹大意,使您的出游成为人生的安全之旅、收获之旅、难忘之旅。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随时拨打北京旅游服务热线:12301,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服务。
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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