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三农”发展步入新的黄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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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03 13:07:28 发布人:国家商业发展网 新闻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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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约束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被破除,一系列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制度新机制建立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三农’发展进入了又一个‘黄金期’,无论是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基础设施,还是农村社会事业等,都呈现难得的好形势。粮食产量‘八连增’、农民增收‘八连快’,是最有说服力的标志。人们问,农业农村发展得这么好这么快,农村改革有哪些进展和成果?我觉得,近年来的农村改革力度非常大,如果没有这么大的改革推进力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绝不可能这么好。”谈及近10年来的农村改革,陈锡文开宗明义。
陈锡文说,从农村税费改革到农村综合改革,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实行财政奖补,从建立三项社会保障制度到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三农”领域这些年的改革,不同于改革初期的以“破”为主,而是“破”与“立”相结合。其中,既有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也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为农村今后发展拓宽了空间,很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
取消农业税堪称“破”的典范。200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正式废止。农业税的取消,为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335亿元,人均减负增收140元,开启了农民休养生息的新时代。为能够跳出历史上税制改革“积重莫返之害”的所谓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国家及时启动了农村综合改革,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33631个乡镇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改革,占乡镇总数的98%;有27个省份对1080个县实行了财政直接管理,2.93万个乡镇实现了“乡财县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全面放开粮食购销,使所有农产品流通纳入市场化运行的轨道……一系列约束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被破除。
陈锡文认为,这一阶段的改革,“立”是主基调,我国制定出了一系列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制度新机制,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实行农业生产补贴,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支出达到1406亿元,补贴政策已逐步拓展到畜牧业、林业、草原、节水灌溉和农业保险等领域。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两免一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搭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97%的农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5300多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1亿多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农民工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工资水平、社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加快解决,劳动保护和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重中之重,夯实发展基础
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农业农村形势好
陈锡文在回顾近10年来的改革历程时说,我们能够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农业农村形势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的增加,为保供给、稳物价起到重要作用;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消费作用巨大。“农业农村的好形势得益于党中央始终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不断深化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与时俱进地完善农村政策体系。”
陈锡文说,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农村改革,有着鲜明的阶段性特征。首先,农村政策的制定完全根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的路线、方针以及主要任务来确定,定位科学——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思路明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
其次,伴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国力不断增强,国家对于“三农”这个薄弱环节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以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为例,2003年该项支出不到3000亿元,2010年已经突破1万亿元,这表明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已经具备更强的支持“三农”的能力。陈锡文说,“虽然GDP的增长、财政的增加,大部分都不来自农业,但农业不稳固、农村不发展、农民过不好,其他都是沙滩上的高楼,缺乏坚实的根基。”
第三,农村改革更加强调全面、协调。改革中有减税、补贴等直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举措,还把更多的关注投向了农村民生改善,如何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如何加强农民社会保障、如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等成为政策焦点。
第四,更加从长远及全局的角度考虑农村改革。这一阶段,既提出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也提出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着力解决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
“近10年的改革发展经验蕴含着非常深刻的道理,说到底是体现了党中央坚持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的理念”,陈锡文说。
廓清认识,坚定改革方向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机制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
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事业,发端于农村。保护农民物质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农村改革的主线。陈锡文说,“30多年的农村改革,取得了不少成就,形成了不少经验,但是面临的问题仍然不少,如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特别重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农情,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三者有机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今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
陈锡文提出,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未来的制度建设应集中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以及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陈锡文强调,当前农村改革正在深化,也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但是在两个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一个是农村的土地制度,一个是农业的经营体制。
陈锡文认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必须的,但应当在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和农地农用的前提下推进。土地用途管制是世界各国实行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我国也不能例外。农地农用,在我国现阶段不仅是指耕地的用途不能随意改变,还指耕地只应由农民使用,农村的建设用地只能由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自己使用。土地对我国农村来说,不仅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还是经济和社会组织制度的载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仅要考虑提高要素的利用效率,还必须考虑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的基本稳定。
对于农业的经营体制,陈锡文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用通俗的话来说,这些年我们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一定要让农民种自己的地,打自己的粮。将来农业经营形式会多样化,但家庭经营任何时候都是最基本的形式,只是未来的农业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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